作為馮知縣的代言人,秦德威當然有資格答話。他指著施文明,質疑道:“此人從縣庫取走了二千兩,那是此人的問題,與馮縣尊有干係?”
先前還以為這小學生多麼難對付,原來到了真正需要專業的時候,也不過如此!張御史不禁又起了輕視之心。
隨意迴應道:“施文明所行乃是幕僚之責,在別人眼中,代表的就是馮知縣。若非如此,庫吏怎會將銀票交給他?幕僚與書吏、差役等身份不同,若幕僚犯了公罪,東家就應當同罪連坐,這裡面的道理別說你不懂!”
張御史這意思就是,書吏差役這些人是縣衙所屬公務人員,如果犯了罪,知縣最最多就是失察,只負所謂的領導責任。
而幕僚是知縣私人聘請的,知縣對幕僚負有全責,如果幕僚在公事上犯了罪,知縣無論知情與否,就要連坐。
所以按照這個理論,施文明如果以幕僚身份從縣庫拿了銀票,就算知縣否認,那知縣也具有同樣責任。
又如果知縣知情,那麼知縣就是主使,負全部責任,那幕僚只是個跑腿辦事的。
總而言之,馮知縣是跑不掉責任的。
秦德威看著施文明,下通牒一樣的勸道:“最後給你一次機會,你可是馮縣尊的老鄉親,望你迷途知返,不要在這裡做什麼證人了!”
施文明卻狠聲道:“公義在此,不敢以私情廢公義。”
秦德威忍不住就扭頭對馮知縣說:“你看看你,都找的什麼垃圾,還老鄉親?現在我要往死里弄他,馮縣尊你還想攔著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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