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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幹什麼!”
人不在名流聚會的弗蘭迪聽起來正常(不正常)多了,他怪叫道。
“給你一小時,戴上假髮黏上鬍子,或者塗點口紅墊增高鞋墊——管你他媽的幹什麼呢,反正換張臉拿一把吉他來找我。”秦絕粗聲粗氣地說。
“Fu*k,你到底想幹什、”弗蘭迪特有的說話腔調還沒開始亂飛,秦絕就迅速報上地址然後結束通話了通話。
她站在原地等候,弗蘭迪來的速度比她想象中慢了一些,但是沒關係,來了就行。
“……騷氣的金髮男,三流的審美。”等小瘋子走近,秦絕毫不留情地吐了句槽。
“我只能找到這頂!不然真的要塗口紅了!”弗蘭迪罵罵咧咧地用手掃過木吉他表面,有長了弦的玩意兒在手,他的精神狀態好多了。
晶瑩碎光閃過,秦絕留意到從吉他上掃落的玻璃碴子,眼角直抽:
“你特麼的不會把人家樂器店的櫥窗砸了吧?”
“我扔了張卡在裡面!”弗蘭迪理直氣壯。
“你……算了。”
秦絕說不上是欣慰還是心累,她尋了個方向往前走,弗蘭迪斷斷續續地跟著她——他這把搶來的吉他沒有揹帶,只能抱著它一邊放大腿上調音一邊單腳蹦著走。
“太工廠了,沒味道,沒有靈魂。”
吉他在懷的弗蘭迪沒有詢問秦絕到底要帶他去哪,只是喋喋不休地抱怨著樂器的音色。
秦絕聽得出來他姑且還是很快樂的。跟前不久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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