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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陳年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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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總自顧往下講述,“後來,我揣著我媽連著好幾天去村委會里連哭帶鬧、連借帶求,連捧帶賴,不知道怎麼湊來的學費,來到了上海,開始上大學。剛開始的時候,為了掙錢,我可以說是無所不為。但有兩點我不幹,一是卑下地去伺候人的活,我堅決不幹;二是非法犯罪的事我堅決不幹。我在校外打了很多的零工,也在校內做了無數的小買賣。打的零工多是搬家、裝卸、工地、發傳單之類,以體力活為主,不管多累多苦,我的原則是隻要能幹完以後馬上就付現錢的就行。我年輕力壯,幹活從不惜力,工錢要求也不高,工頭們都願意找我。我掙了錢就拿來當本錢,開始在學校裡做起了小買賣。我給自己起了個外號叫“小百貨”,每天早晚和課間穿梭於各個宿舍教室間,只要有人要東西,我就大包大攬,極力應承。有現貨的立馬交貨,沒現貨的記下來,儘快出去採購再回來交貨,只掙個辛苦費的差價,價格公道,送貨上門,按勞取酬,光明正大。”

莊總彷彿回到了那個時代,神情漸漸興奮激昂,“那個時候雖然辛苦,但卻熱血沸騰,似乎有用不完的勁。每天最高興的事就是深夜趴在床上核算一天的收入賬。不算不知道,隨著業務的開展,我在供求雙方之間越混越熟,買賣門道也越來越精通,錢也漸漸越掙越多。大一下半年開始我就不再用出去打零工了。大二開始,我還發展了買賣下線,還經常僱人為我跑腿拿貨送貨,不再事事親力親為,我只負責掐住賣方和買方的供求資訊,拓展業務量和業務範圍,坐收漁利。我的收入不僅足夠我自己的花銷,養活我媽也綽綽有餘了。那時候,真的是恰同學少年,風華正茂;書生意氣,揮斥方遒。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糞土當年萬戶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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