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小的群聊裡。
闖王:“歐洲的事情你們看了嗎,他們那邊的A級好像很厲害啊,不知道何老闆、鄭老闆能不能打的過?”
幻羽:“據可靠的小道訊息稱,鄭老闆其實與那個麥克交手了,兩邊沒有分出勝負,但麥克身上的傷明顯比鄭老闆多。”
闖王好奇道:“北美那邊好像沒有禁忌裁判所這樣的組織,所以很多禁忌物都在民間流通著,甚至還能夠拿禁忌物參與交易,以物換物,換到最合適自己的東西。你們有沒有興趣組隊去北美,幹他們一票,搶點禁忌物回來?”
不得不說,闖王倒是說了一個兩邊不太一樣的情況。
在裡世界聯邦,據說禁忌物將近有五分之二都被禁忌裁判所收容了,也就是說,總計五百多件登記在冊的禁忌物,有兩百多件都在禁忌裁判所。
所以,裡世界想弄到一個禁忌物很難,因為稀缺。
而北美,所有禁忌物都分散在民間,甚至還有相互流通的情況,如果你覺得自己的禁忌物不好用,不適合自己,還可以跟別人交換。
禁忌物這種東西,除了少數能直接起到殺傷效果的以外,其他都是功能性,在合適的人手裡才能發揮最大的作用。
就比如卡布裡被慶塵控制,才能發揮他的作用一樣
Zard吐槽道:“你是不是失了智,跑到人生地不熟的北美,跑到人家的主場,搶人家的禁忌物?他們那邊基因藥劑濫用,別管副作用強不強,起碼人均實力要高於我們這邊的。你到那邊去,怕不是去送人頭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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