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這個時候把你殺了,或許有些麻煩。但因為你不聽話,我把你的手腳斬斷一隻,就連他都不會說我什麼。你覺得呢?”
莊敬滔木然的瞧了一眼笑臉盈盈的少年,整個心都是冷的。
這些親王子弟,真是太不把人命當人命了!
可偏偏莊敬滔又知道,柳銘淇是做得出來這種事情的。
前段時間他不就帶著人,公然毆打了禮王的兒子璐國公嗎?
連璐國公都敢打,而且不怕處罰,他砍了自己的手腳,誰能說什麼?
如若莊敬滔只是一個本分的商人,他怎麼的也不會坐以待斃,事後一定要告柳銘淇一狀——了不起自己事後離開京城就好了,反正宗室子弟通常不能離開京畿地區的。
但可惜啊,莊敬滔自己做了什麼,自己心裡非常清楚。
這樣的事情是絕對見不得光的。
柳銘淇找上了門來,那就有絕對的把握能讓自己反抗不得,如果敢去找苗炎告狀,說不定真的會在苗炎手裡丟了性命。
“你這麼多年做這種喪盡天良的買賣,早就掙夠了吧?”柳銘淇道,“只要你今天幫了我們,我立刻會送你出京,以後山高皇帝遠,你回家當一個安穩的大地主,又有什麼不好呢?
難道非要把命丟在這裡才高興?掙那麼多錢,是給老婆花,還是給別的野男人花?你還能見到自己的兒女子孫嗎?
哦,對了,你的老家是在xx縣吧?聽說你買了好幾千畝土地了?家裡一共17口人,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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