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場的痕跡來看,其中一組腳印的形狀和花紋,應該是皮靴留下的,但是另外一組腳印的形狀......
孫志湊了上來,伸手比了比,地上那隻最為明顯的大腳印,不僅比他的手掌大出近一倍多的大小,陷進泥地裡的深度也足有一寸來深。
再看腳印的形狀,似乎對方赤腳沒穿鞋子,除此之外,令他感到驚愕的是,腳印前端腳趾的部位,明顯有著五根好似利爪般的痕跡。
“虎爺,事情有些蹊蹺,如果說地上的腳印是昨夜逃走的常福留下的,但為何腳印的形狀和大小卻完全不同呢?”
“還有,從現場留下的痕跡來看,似乎這裡發生了什麼事情,一個人逃一個人追,這才留下了如此凌亂的兩組腳印。”
段虎點了點頭,“如果我沒看錯的話,地上兩組腳印其中一組應該屬於你們的隊長,也就是曹滿那傢伙。”
“你是說,頭兒?”
孫志和眯縫眼同時驚訝了起來。
“不錯,因為也只有那傢伙穿的皮靴是洋貨,花紋十分獨特,至於另一組腳印......”
沉吟片刻,段虎臉色凝重的說道:“我擔心此時的常家,有比屍變後的常福還可怕的東西。”
不會吧?
倆貨猛打一寒顫,嘴苦心更苦。
一個血屍兇傀就已經夠可怕的了,再來一個?
要不要玩得這麼大!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不如在縣警所玩金雞獨立的好,起碼那玩意玩不死人。
“虎爺,你的意思是,現在的常家至少有兩隻怪物?”眯縫眼膽怯的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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