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則新聞,我沒有忘乎所以,而是皺起眉頭不停地思索,分析這件事會不會把我捲進去。
班沙在資訊裡還說,那幾個人打斷宮正文的腿時,曾告訴過宮正文:這是你在清邁綁架那個小孩的代價。
也就是說,宮正文肯定知道是班沙對他動手。
也有可能宮正文會懷疑到童安之身上,老禿他們被抓了之後,宮正文肯定知道這幫吊毛多綁了一個人,還是一個國內房地產老闆的寶貝兒子。
甚至童安之現在都已經在找他麻煩了。
所以,宮正文和宮家的注意力不會在我身上。
就算想找我的麻煩,也得掂量掂量光腳不怕穿鞋的這句話,何況我壓根就不怕他找我麻煩,只是想分析事態未雨綢繆而已。
我給班沙回了條資訊,說看到新聞了,其他的任何敏感的話一句不說,還把資訊全都刪掉了,免得丨警丨察找我。
下午,我正在田裡摘花的時候,突然接到了吳承志打來的電話,他說,周淼同意了,願意把錢都捐出去,因為他們今天早上剛剛看到了那則新聞。
顯然,那條新聞起到了震懾作用。
我沒多說什麼,只跟他們約好了去捐錢的時間。
當天晚上吃飯的時候,我跟老爹和老媽提了一下,說公司要在泰國開分公司,想讓我在那邊當經理,如果去的話,工資會很高,一年至少能掙個五六十萬,但可能一年也就能回來幾次而已。
老媽楞了一下,老爹則說男兒志在四方,應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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