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急忙撐開張大哥手中抱著清盤的牛皮紙袋。
“咱倆邊吃邊聊!”
我和張大哥就坐在長亭的石階上。這石階白日裡被小雨一澆,晚上又被涼風一吹,拔的人屁股生疼。
張大哥倒是無所謂,他在陰山簿吃苦,修習這麼多年。早就把自已的一生皮肉練成了銅牆鐵骨,身上感覺不到痛楚,也感覺不到什麼熱呀,冷呀的。
“國金剛得的是心病,心病還需心藥醫。張大哥,你記不記得咱們兩個人從那個史密斯的小洋樓回陰山的時候,在歸來路途之上,我沿路對你提起的在我們老家上西村跳大神的事兒!”
張大哥迴應。
“自然記得,倒時覺得還蠻有意思!”
“所以,我想著要這麼辦……。”
我把自已的想法,主張如數全部告知了張大哥。
張大哥愛撫的揉著我的後腦勺。
“你小子,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油滑,不過我倒是喜歡你現在的模樣,比一開始剛見你時那種愣愣縮縮,畏手畏腳的時候強多了!”
我依舊記得我與張大哥初見之時,因為他我才虎口逃生,渾身上下只餘下一口人氣兒。
那時的我,甘心當這世上的一條狗。只要可以苟活於人世,吃土,吃草,當畜生,我什麼都認。
一個人能夠安穩的活下去,才會想要尊嚴。一個人倘若連自已的命都留不住,又何談什麼尊嚴骨氣?
張大哥完全應下了我的想法。只不過,我仍舊從頭至尾沒有對他提起過那一本《羅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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