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姦夫是以朋友的名義出庭的,他當然還沒離婚,但是誰讓他們都是同學呢,而且我國也沒有通姦罪,一個人有老婆但是找了小三隻能在道德法庭上譴責他,只要小三不是軍人或者軍人的老婆,那破壞軍婚罪是沒法套上去的。
他那個前妻出示了自己的收入流水,證明了自己有著收入很不錯的合法工作,而且也有房產,能夠為小姑娘白嬌提供正常的生活。而白浪只能提交自己的銀行存款——六十萬,“這也能證明我足以為白嬌提供正常的生活。”白浪平靜地說道。
這個時候就輪到律師出面說話了,這種案子是不太可能有法庭辯論的,基本上也就是雙方各自陳述並且遞交文書給法庭而已。律師也只是質疑了白浪的收入情況,首先是無業,其次這六十萬能不能證明不是借的?最後王曉玲跟律師說了一句,律師提出關於離婚時候財產分割的問題——白浪是不是偷偷藏下了這筆錢沒有納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那隻舔狗做得確實絕,所以不得好死啊。”白浪暗自嘆息道,這樣下去他輸掉官司幾乎是確定的——至於問女兒自己的意願?要是她再大幾歲就很有用,但是這個年紀的話法庭還是更多考慮到雙方那一方能夠提供更好更穩定的生活。
白浪怎麼看也不像是穩定的那一個……
他聽著這些話也只是搖頭苦笑,再一次輪到他發言的時候,這人也就說了。“白嬌隨我,我也能教她武功。所以還是隨我的好,不然的話判下來也沒法執行的。”言罷他摸了摸身上的錢包——這玩意前所未有地厚,就是等著這一刻要變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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