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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的下半年,盛羨又因為爭議上了一次熱搜。
原因是他接了個一個案子,為一個有犯罪前科坐過二十年牢的當事人做辯護。
當事人出獄後,從事了一份送快遞的工作。
死亡人是個二十多歲的網紅,當天盛羨的當事人正好登門送過快遞,所以被鎖定成為最大的嫌疑人。
在大多數人的眼裡,這位有過前科的當事人就是殺人犯,所以當盛羨提初當事人無罪的時候,毫無懸念的又被罵上了熱搜。
面對輿論的壓力,盛羨始終堅定當事人無罪,最後在警方的調查下,事實證明盛羨是對的。
他的當事人的確是被冤枉的,而那個死在家裡的網紅,純屬一場意外。
這件事結束後,盛羨被一家媒體採訪。
記者詢問他:“明知道這種案件接了會把自己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為什麼還要接?”
類似的話,曾經的陸驚宴也問過他,盛羨的回答和當初一模一樣:“因為想讓真相跑過輿論。”
記者:“您這話,我是很贊同的,只是您這次的當事人不同於以前的當事人,畢竟他有過前科,能不能請您說明一下,他到底是怎麼取得您無條件信任的?”
盛羨:“不是他取得了我信任,而是當時的證據真的不足。律師的存在是維護法律的尊嚴,不能因為一個人犯過罪,就覺得他是罪犯。律師的存在,是讓犯罪者心服口服,還無罪者清白真相。法律就像是一條河流,不可能永遠沒有錯,但可以髒了某一段水源,卻不能髒了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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