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晃神,燈光交錯裡,他好像從司星眼裡看見了星河。
“噫,月亮最近怎麼好像有點呆呆的,難道程式出問題了?”司星嘀咕道,“回頭送去檢查一下。”
謝洵:“……”
司星也就是隨口一句,又轉頭去清理駝蹄。
駝蹄上有細微的絨毛,因為駱駝常年在沙漠裡行走,沙子滾燙,所以駝蹄上有厚厚的角質層,這一塊是駝蹄美味的緣由,一顆駝蹄是駱駝日行百里才得來的,熱沙炙烤,砂石磨礪,才成就了一道美味的駝蹄羹。
駱駝的毛只能靠火燎,火燎以後用熱水浸泡,颳去表面的雜質,然後再用冰水浸泡保持Q彈的口感。
司星一邊刮毛一邊說:“其實宮廷中最初製作駝蹄羹的時候是將駝蹄切開,只取掌中那一塊的,俗稱掌中寶,因為口感最好。董斯張在《廣博物志》裡說過,陳思王制駝蹄為羹,一甌值千金,就是因為駝蹄很難得,工序也複雜。”
【確認過眼神,是吃不起的東西。】
【幸好夠貴,不然駱駝怕不是要被吃絕種。】
然而司星並沒有搞那麼奢華的東西,他只是將駝蹄切成了小塊,底下鋪上準備好的香菇等菜蔬,加上蔥姜去腥,然後就放著燉兩三個小時。
彈幕這會兒正在激情討論駝蹄羹是什麼味道的,範明寧也進來看了一眼,金金是問他要的駝蹄,他還意外了一下,原來駱駝肉也能吃?
還是司星讓金金帶了一首詩,他才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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