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違和。林易其實比付與初大6歲,兩人並不是親兄弟。以前在老家時他們是鄰居,但因為從小就關係親密,付與初便一直喊他哥哥。可惜的是,在林易十五歲那年因為某些原因輟學,當時的他隻身前往首都,做著各種零零散散的工作勉強維持生活,也沒有再回去。那時候只有付媽媽和小初時常會打來電話關心他,所以他也很放心不下這個弟弟,他知道付與初兩歲的時候,他爸爸就以外出務工為由,拋下他和他媽媽,剛開始兩年還會寄回生活費,後來就杳無音訊了,付與初母親付憶如是村裡唯一一所學校的老師,一直過得非常清貧。
在林易離家三年後的某一天,他突然接到付與初的電話,對方在電話那頭泣不成聲地告訴自己,媽媽查出了惡性腫瘤。林易當即便趕回了老家。為了醫治母親的病,付與初已經花光了家裡微薄的積蓄以及全校師生的捐款,但還遠遠不夠,當時只有十八歲的林易沒有猶豫便將自己在外拼搏了三年,省吃儉用存下來的三萬塊錢都拿給了付媽媽治療,可就算這樣,付憶如還是沒撐過那個冬天。
林易到現在都還記得,在那個寒風刺骨的深夜,年僅12歲的少年一個人蹲在醫院的角落裡無聲哭泣。最後還強忍著巨大的悲慟和自己說,他會去找工作,一定會把錢還給自己。哪怕自己說了好幾次不需要。
林易在外面摸爬滾打了幾年,知道這個年齡進入社會有多麼艱辛,他不想付與初成為第二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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