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似那些產業已經就是他的一樣。
宣若魚反問一句,“要是我以前走失和大伯有關呢?”
陳金瑞麟笑了笑,覺得不可能,“那石油業務我們交出來,以後我們兩家各管各,我們也不會事事都來麻煩三叔了。”
宣若魚等的就是這一句,“在座各位都聽到了。”
讓陳慶扶持大伯和二伯兩家,是陳家老爺子去世之前的遺言。陳賀就是仗著這一點,有恃無恐,在法律邊緣瘋狂橫跳,還賴著陳慶兜底。
現在是陳賀主動把話挑明,只要能證明陳賀和當年的事有關,他們家就正大光明地擺脫陳賀一家。
其實陳慶也有辦法將陳賀一家甩掉,但是他們是親兄弟,再加上陳老爺子臨終前的遺願,這樣做難免會被族人詬病。
既然這件事是陳賀挑起的,經過此事被甩出去,也是他們自找的,旁人也自能閉嘴。
在座的見證人、看熱鬧的早就等的不耐煩了,“聽到了,快點吧。幾下辦完我好走。”
“該不會他自己當證人吧?”
“怎麼可能,他走丟的時候才多大,能記事嗎?”
“就是籤幾個字,剩下的律師知道該怎麼辦,磨磨蹭蹭的,麻煩死了!”
陳賀和陳金瑞麟志在必得的時候,宣若魚才說道,“有個人想讓大伯見一見。”
陳賀皺眉,“什麼人?”
一個五十多歲的中年男人從門口站了出來。
他對著陳賀鞠了一躬,“大少爺你好,我叫李叢山。”
陳賀一開始還有點心虛,看清楚自稱李叢山的人,確定沒見過之後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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