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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姐還記得年前馨蘭說是不嫁人那回嗎?”
沐小小點點頭,“記得,不是說馨蘭擔心對方不是良人嘛。”
“其實母親不讓府裡的人告訴您,是父親想讓馨蘭去給兵部侍郎的公子做姨娘,馨蘭不願意才說了不嫁人的話。”
“啊?”沐小小極為吃驚,她真是沒想到沐廷山居然要送自己的女兒去給人做小,雖然馨蘭是庶出,但她好歹也是伯府的小姐,給人做小簡直不像話。
只是沐小小這話也不能說出口,在古代沒有兒女光天化日數落父母的,哪怕是父母犯了謀逆的大罪,兒女去告發,都要先捱上二十板子,這叫子告父。
沐小小記得,在現代的雲夢睡虎地有秦墓出土的竹簡《法律答問》中有講:“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聽。”
意思就是,子告父母、奴僕告主人,不但不受理,而且還得治罪,別人再告,也不受理。而武朝有了一些變動,雖然府尹或縣丞不會不理,但是依律也是要責罰的。
“我說怎麼馨蘭突然就說不嫁人了,可是父親是怎麼改了主意的?按理說父親能說出來,怕是就已經打定主意了的。”沐小小奇怪地問道。
沐馨芸小聲說:“是母親勸住了父親,但是也惹得父親不快,要不是有五姨娘求情,母親在府裡怕是要沒臉了。”
沐小小聽了更加疑惑,按理說這種事情跟李氏又沒什麼關係,李氏怎麼會冒著這麼大的風險去勸沐廷山呢?難道其中有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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