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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個訊息李氏都震驚了,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好半晌才說道:“這……這是為什麼啊?雖說他的爵位來自他大哥,但是他也替他大哥鎮守邊關將近十年,他大哥的那個遺腹子也才剛滿十歲,這……不合禮法吧?”
在武朝,父親給兒子請封世子之位,基本上只要上本請奏皇帝都會同意的,不論這孩子多大歲數又或者是嫡是庶。
當然了若是真鬧出什麼不像樣子的事情來,皇帝會選擇留中不發,到時候自然由御史上奏。
但是傳爵位這個事情,就不是這麼簡單的了。
像是親王、郡王、公、候、伯這五個等級的爵位,親王和郡王只有跟皇帝有血緣關係的宗親才可獲封,比如皇帝的叔叔、哥哥、弟弟什麼的。
身為臣子至多可以封到國公,而從國公到侯爺,再到伯爺這些爵位的傳承就不是,上奏一本就完事的了。
因為這些爵位有帶帶降等的屬性,所以上奏之後皇帝若是沒有異議,則會交由禮部去複核,比如傳的嫡子還是庶子或是過繼的孩子,如果是過繼的孩子過繼的是誰家的等等。
再之後需要等孩子行了弱冠之禮才能繼承爵位,畢竟男子在未行弱冠之禮前,還被認為是個少年,不足以擔當大任,當然事事無絕對。
可如今武安侯遲煜上奏,他目前的各種情況都不符合,忽視年齡傳承爵位的條件。
所以這封上奏在朝堂上引起了軒然大波,當然武安侯遲煜有一套自己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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