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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一家五口,舉著火把趕路,望郡守府而去。
五口人,只有張老漢是一個男丁,他腰裡彆著柴刀,手裡舉著火把,走在最前面,妻子的腿有些瘸,小女兒緊緊的跟在目前身旁,大女兒和二女兒則揹著大包小包。
一家人都身著粗布爛衣,皆穿著草鞋。
雖說宇文君來過一次秋水郡之後,繁華之地的富庶人家,亦或是一些世家子弟,給秋水郡的百姓送來了不少的過冬的物資以及糧食。
不少百姓也是真的沾了宇文君的光,但總會有人,沒有分配到過冬的衣裳與糧食。
至於外界究竟給秋水郡捐贈了多少物資,似乎也沒有具體的統計,到這會兒,早就成了一筆爛賬。
張老漢三個女兒,最小的已經有了三十歲,二女兒三十五歲,大女兒四十歲,都已經嫁為人婦。
連夜趕路,總會被風水雨露侵蝕一二。
按理來說,張老漢的三個女婿,應該也要來陪著張老漢一家前往郡守府,姑且不提人多力量大,女婿也是半個兒,該盡的孝心也得盡一盡。
但這一次的事情,是老張家的事情,細算起來,和三個女婿家裡沒有多大的關係。
一家五口要去郡守府告狀。
早些年,張老漢家裡是有六畝地的。
怎奈何張老漢生了三個女兒,家裡男丁薄弱,而同村的王家則生了四個兒子。
村莊就是如此,誰家兒子多,誰說話底氣便足,甚至當年的王老漢放出豪言「我有四個兒子,以後我可以橫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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