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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反派竟是我自己(奪冠flag加更11/100)
下午一點半。
一輛計程車停靠在公司不遠處的街道旁。
支付了相較於國內貴約五成的打車費,林燁從車內下來。
他已經儘可能的遠離公司大門,在這個還有一百米左右的街道就讓司機師傅停下了。只是,即便是這樣,追星男孩女孩的隊伍依然圍堵到了這邊,其中還不乏一些明面上的狗仔。
為什麼說是明面上……
狗仔的第一技能是什麼?
拍照技術?
nonono。
是隱藏自己的能力。
要是狗仔被藝人發現了,你還偷拍什麼?
在兵王燁的訓練下,只要不是很多人同時注視著自己,零星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林燁是能夠察覺到的,鏡頭也一樣。但即便是這樣,在狗仔隱藏在人群中偷拍他,他也沒辦法發現。
基數太大了。
林燁看著那一大票的追星族,想了想,轉身來到一旁的商店買了一頂帽子。
雖說風衣和鴨舌帽這種組合混搭的太過違和,但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撥弄了一下頭髮,戴上鴨舌帽,雙手插兜,向著公司走了過去。
停車場要繞一圈,林燁選擇冒險從正門走。
反正即使被發現了也沒什麼,他又不是藝人,能不能認出來他還兩說呢。
假設認出來了,那也只會認為他是來找親故的,頂多合個影,沒什麼大不了的。
說到底,不是這些追星族追的那顆星,都沒什麼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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