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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他的意識在二維空間裡注意到了一把很不錯的東西。
一把德拉貢諾夫狙擊步槍,簡稱SVD,毛子貨,威力大精度高。最重要的是,作為一把狙,它居然能上刺刀……可以,這很毛子。
在叢林環境下護鏢若是中了埋伏,保不齊上來就是一頓箭雨。然後等你反應過來拉弓還手,真正的賊人已經掄著刀片子跑到你面前了。
真碰見那種情況,機槍衝鋒槍突突都不一定管用。相反,一把能瞬間把頭頭幹掉、指哪兒打哪兒動靜還賊響的大狙或許才是最優解。
無他,威懾力直接拉滿。
他這般想著,為了掩人耳目,特地找了塊布將那把大長槍包起來掛在身後。
最後,他又挑了把格.洛克踹在袖子裡。
真當過兵的他自然是懂槍的,電影裡玩槍主要就看一個帥,各種UMP啊MK啊沙鷹啊啥的掏出來就突突。
老美為啥打不過種花家?還不就是因為不懂因地制宜!那些玩意太高階,進了叢林一個個都冒不出火來,還不如個燒火棍。
遠端點殺當屬毛子,近戰自衛當選民用軍火商。尤其格.洛克,靠譜不卡殼,居家必備之良品。
做完這一切準備後,他推開門看了一眼那依舊穿得仙風道骨的一刀魔,一時間忍不住搖了搖頭,心中一個聲音在大聲呼喊:
大人,時代變了!
“你背把雨傘幹嘛?”一刀魔看了一眼郭巨峽背上揹著的SVD,忍不住如此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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