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我到站了……
半天的休息時間一晃而過。
天都黑得差不多了,她今日的晚飯是地瓜粥配水煮地瓜葉,撒了一點點鹽那種。
外邊,星河璀璨。
陳曉芸在自己床上躺下後,沉思,震驚於他們在那裡抓了半天的魚,居然真的什麼都沒幹?
為什麼不乾脆烤個魚吃一下?
唯一的收穫只有他們的褲腳都溼了。
陳曉芸摸了摸自己彷彿什麼都沒有吃的肚子,安慰自己,浪費的時間就是美好的時間。
而沈裴餘回去之後,蹭了別人的油燈,寫了一篇大學生日記——關於和曉芸師姐抓魚事記。
摳摳搜搜的,他寫了五百字流水賬。
他甚為滿意。
如果讓陳曉芸知道,陳曉芸必定是不滿意的。
陳曉芸在第四天就把論文完成得差不多了,還差最後的三百字。
她一直沒有寫完,怕只有她一個人回去,把沈裴餘永遠留在這裡當知青了。
聽起來,怪像謀殺了別人兒子似的。
於是,陳曉芸每天都督促沈裴餘,偶爾摸魚跟別人聊聊天。
這裡雖然無聊,倒很有田野之趣,空氣足夠新鮮。
平時,他們兩個都有需要負責的工作,農活越幹越好,插秧餵豬割草,樣樣拿手。
有時候,她在懷疑,自己都不是這個世界的人,為何需要如此遵守規則。
幹什麼農活,繼續偷溜去小溪旁邊抓魚,去山上摘花不好嗎?
或者挖個地瓜烤一烤也是極其好玩的。
實在不行,她想去城裡看一看,看看六十年代的城市。但她沒有車,也沒有牛,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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