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漫畫公司,一天天三心二意的,電影還怎麼拍好?”
搞毛的漫畫公司啊。
我方某人想的是躺著就能把錢給掙了。
你還想讓我畫漫畫?
別搞笑了!
就算畫漫畫這個本職工作做起來比拍電影靠譜,而且賺的也比收房租高,但這不是方別想要的生活。
其實如果真沒這麼多房產,他要是發現自己靠著真本事吃飯也能賺錢的話,他會去做的。
但現在他躺著每個月都能進賬七八十萬。
別說躺著了,就是倒立著每個月也是七八十萬入賬!
他方別又不是想成為什麼超級有錢人。
錢嘛,夠花就行。
他的夢想,就是看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可以直接買不用考慮價格,出去吃飯的時候,不用考慮哪裡划算,點菜的時候不用看價格,只用考慮味道和環境。
所以一個月七八十萬的入賬不夠嗎?
而且除了辛苦點兒收房租之外,別的他什麼也不用做。
“可是這分鏡!這鏡頭感!我感覺真的無敵!不去出版也太可惜了!”劉芒還想再勸。
說實話他是真的覺得方別厲害!
這傢伙寫詩寫歌拍電影都一套一套的。
寫個詩能進教科書,寫首歌直接就是空降華語單曲榜首位,拍部電影就是開創一個新的電影型別。
結果現在畫漫畫也這麼強?
還給不給別人活路了?
其實這也是劉芒在方別面前十分隨意不要面子的原因之一。
他是性子傲,但也要看跟誰比了。
跟蘇軾,跟方別這些人相比,用一句話來形容他的感受的話,那就是“腐草之螢光怎比得上天空之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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