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討厭的。他在人前忍著不發聲十幾了,幾乎成為本能,只有在歡歡面前,他才會鬆弛下來。
歡歡對他說,在她面前他不需掩飾自己,想發聲就發聲,咳嗽、打噴嚏、打哈欠、清嗓子……麼行,不用顧慮,想模仿別人說話可以,她全部愛聽。
她說完這些話後,駱靜語的臉頰就埋了她的肩窩裡,撫『摸』著她的肌膚,聞著她身上的香氣,眼睛漸漸變得溼潤。
他這輩子最大的遺憾就是不能聽聽歡歡的聲音。
有個作家寫過《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他想,他並不需驗三天有聲界,他對別的聲音無所謂,就只想聽聽歡歡的聲音。
能聽幾秒鐘行,他可以記輩子。
——
錢塘沒有訂婚風俗,駱靜語還從未參加過訂婚儀式,佔喜說觀禮的人沒麼講究,就是作為女方親屬去捧個場,湊個人氣而已。
駱靜語穿上了那身新買的襯衫、裝和皮鞋,頭髮上打了些髮蠟,在房間裡照鏡子。
佔喜站在他身邊,對著鏡子豎了個大拇指:“帥!”
駱靜語也覺得自己挺帥的,見杜恆知那天這麼穿還不太適應,現在習慣了些,想想自己十七了,的確是到了可以大膽穿正裝的紀。
他是男人了呀,很棒很厲害的男人!
嘿嘿。
佔喜和駱靜語打車去大姨家,離目的地越來越近,駱靜語多少感到了絲緊張。
幸好,歡歡直握著他的,可以很好地緩解他的不安。
大姨家到了,佔喜下車後就發現人好多,院子外站著堆叔叔哥哥,地上擺著幾掛鞭炮,大概是準新郎來了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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