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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欠李星星的二百五十元,李秀紅早有準備。
安排好家裡的所有事情,李秀紅便按照計劃坐車回滬上,當天下午來接她的人是陳向陽,有司機開車,因為外面正下著滂沱大雨。
沒這輛車,李秀紅就得冒著雨坐公交車。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她不會虧待自己。
把李秀紅送到家,陳向陽就回去繼續上班。
而李秀紅進屋後沒忙著整理行李,先掏出自己積蓄裡的二百五十元給李星星,說是賣兩輛二手腳踏車的費用,兩個舅舅給的。
一點點善意的謊言,李秀紅說得不為難。
陳念恩結婚總共就花一千多塊錢,見面禮和聘禮、改口費,因此她把藍玉的兩千塊錢還給藍玉以後,自己仍有大幾百元的積蓄,裡面包括陳向陽這兩個月的工資,除了養父母那裡和侄女的開銷,剩下的錢都被陳向陽交給李秀紅了。
“二百五?”李星星心想自己不是二百五啊!
這錢給得太那啥了。
她沒收:“您留著自個兒花,等我缺錢了再問您要。”
如果不是怕舅舅們養成不勞而獲的性子,又怕發生升米恩、鬥米仇的事情,又怕得不到的舅舅感覺不平衡,李星星壓根不在意兩輛腳踏車能賣幾個錢。
李秀紅捏著錢:“你一輩子都不會缺錢。”
她可是有上百萬存款的人。
李星星嬉皮笑臉:“所以我不要呀!咱們娘倆不用分得那麼清楚。”
富貴如她,已經不在意二百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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