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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明明和褚翠翠的婚期是改了又改。
因褚翠翠母親摔斷腿,褚翠翠需要留在家中照顧母親的起居,把日子從去年秋天改到今年春天,夏家自然體諒他們家的情況,可今年春天卻又沒聽到他們辦喜事的訊息,李秀紅來滬時說婚期定在五月一,即勞動節。
勞動節當天,都有假期。
李星星和夏明星心想他們總能順順利利地結婚了吧?
傷筋動骨一百天,褚母養大半年肯定該養好了,誰知臨到五月前,他們倆忽然接到夏父寫來的信,說夏明明和褚翠翠的婚期又推遲了。
“這次又是什麼原因?”李星星啃著蔥油餅,問夏明星。
夏明星把沒看完的信拍在桌上,無奈地道:“二嫂的祖母去世了。”
“哎喲,二嫂得節哀了。”李星星說完,瞬間反應過來:“是不是家有喪事,所以不能給二嫂辦婚事?不用等三年吧?”
父母亡,才收三年,隔一輩應該是七個月、九個月到一年不等。
地方不同,風俗不一致。
但在百日內辦喜事,卻是很多地方都有的習慣。
夏明星的話印證李星星的想法:“二嫂祖母出殯的日子定在五月一號,所以不能給二哥二嫂辦婚事,但可以在百日內結婚,具體日子待定。”
李星星嘆道:“好事多磨。”
可不是嗎?
兩人不約而同想到林嵐曾經透露的訊息,如果三月二十四那天,夏明明和褚翠翠舉辦了婚禮,何至於等到現在再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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