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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李星星的話,趙海雲神情怔忡一下,“興許。可惜,我不記得了。”
李星星大驚:“不記得是什麼意思?”
趙海雲指指自己的腦袋,“這裡受過傷。”
他笑了笑,繼續道:“我是被人從河裡撈出來的,當時滿身的傷,滿頭的血,奄奄一息的樣子,人家以為我活不了,到滬上碼頭就把我給扔掉了,幸好遇到善心人,把我送到外國人開的醫院,才保住一條小命。醒來時,腦子裡一片空白,不記得出身,不記得來歷,外國醫生說是淤血壓迫了腦神經,沒導致眼瞎耳聾已是不幸中的萬幸,但面對外國醫生,卻能和他們直接對話,我就知道自己會外語了。”
失憶了?
竟然失憶了!
李星星瞪圓眼睛,卻又隱隱覺得他話中不假。
若非失憶,十來歲的少年自當記得家住何處,想辦法回家找父母。
“趙同志,您是如何確定自己是梧桐市的人呢?我記得在梧桐市飯店初見您時,大家都說您是梧桐市人。”李星星繼續問道。
趙海雲不明白她追問這些事幹什麼,仍回答道:“除了外語,我還有一口梧桐市方言,所以我把自己當成梧桐市人,其實我自己不確定自己到底是不是梧桐市人,不過人嘛,面對採訪時總得說個出身,有個根兒。”
說完,他問道:“小李同志,你打聽我的出身幹什麼?你沒回答我的問題,你怎麼有我的畫像?畫的是我,為什麼名字叫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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