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蕊娘用判官筆在回光鏡上寫,重審武秀娘冤案,殺人兇手是夫家大伯,武秀娘當時不在場,有時間證人村頭劉寡婦。
她也不知道這樣寫行不行,只有密切注意武秀孃的動向,如果她要被處斬,一定要她男人開掛救她。
過年期間,有個新上任的七品縣令,看著很年輕,沒有回家,隻身一人。
他在衙門把今年的案子重新又看了一遍,覺得武秀娘案疑點重重,於是他喬裝打扮,到武秀娘婆家所在村子一探虛實。
很快他找到了劉寡婦,確定武秀娘當時更本不在現場,也就是全家人都在汙衊她。那麼全家都有嫌疑。
他採用分開審判,各個擊破,所有人都以為別人都招了,自己也就跟著招了。
大伯才是殺人兇手的事實被供認不諱。武秀孃的嫌疑被洗脫,真兇被抓。
之前判案的官員,涉嫌冤假錯案害人性命,被革職查辦。
金無恙誇獎蕊娘做的很好,還武秀娘一個因果。救她是應該,本是無辜之人,想條件是換她心臟實屬不對。
蕊娘一不做二不休,把所有死刑犯都查了一遍。還真有被冤枉的。
有個書生,進京趕考,路過桃花林,想省錢就在旁邊土地廟過了一夜,第二天被抓,說他和當夜發生桃花林中的姦殺案有關,因為現場只有他的腳印。
透過回光鏡,沒有其他人腳印是因為犯罪會武功,輕功很好,採花大盜本不想要人性命,因為女子反擊,採花大盜失手殺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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