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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公子收回1000兩,笑的爽朗:“行,哥哥以後賺錢就捎上你”
祝婉噗呲笑了,這孩子,雖然出身商賈,卻有著一股江湖匪氣。明明比她小兩月卻要自稱哥哥。
她手裡拿著銀票,感覺自己好有錢,4000兩可以在江南買200畝水田。好大的一片地,足矣當地主。
再等等,過兩年價格更便宜。不過要想在這個鎮上賺到大錢不容易,想賺大錢必須去大城市。
有什麼藉口能去大城市呢?去哪裡都要路引,要有正當的理由,否則官府會抓人。
他們家是良民,可以走親戚,但是他們家在大城市並沒有親戚。
劇情裡顧晴晴在4年之後去了京城,鬧的轟轟烈烈,張公子破了產,陳少爺丟了命。
而京城的紈絝長公主的兒子,鎮國公府小霸王,紛紛成了她新的的護花使者。
顧晴晴當時帶著顧家跟衙門一起去京城,是因為捉拿江洋大盜有功,進京城去面聖,後來不知道怎的跟一些貴女槓上了,身陷圇圄,張公子,陳少爺捨命相救。
她沒事後,有了新的追隨者,最後在皇宮和別的女孩鬥氣,她親自下場一舞傾城,迷倒了八皇子。
顧晴晴到京城就和張公子合作開了成衣店,一件衣服最高賣3000兩。張公子破產後,這個店就成她一個人的了。
祝婉看著手裡的4000兩銀票,覺得不可思議,上輩子做到貴妃,也沒有穿過3000兩一件的衣服。皇帝朝服的造價也才800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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