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輕輕哼唱的聲音。
張新傑,一板一眼,唱兒歌!
唱的還很好聽!
張新傑唱起歌來,跟平時說話不大一樣。
聲音悠揚,溫柔,嚴肅而不失活潑。
週迴晃著小身子,拍著小手,搖頭晃腦,好像也在跟著哼哼。
這樣也行?周澤楷驚訝地看著寶寶。
忽然寶寶小臉又晴轉陰,盯著手機,馬上就要掉眼淚。
周澤楷一看,通話斷了,敢情週迴不慎碰到螢幕,掛掉了電話。
看著寶寶委屈的小臉兒,現在他是打回去請張新傑繼續,還是自力更生趕緊唱起來?
周澤楷清清喉嚨……等等,第一句什麼詞來著?
還好這個時候手機螢幕再次亮起。
看見來電人還是張新傑,周澤楷簡直見到救星:“前輩!”
張新傑十分平靜:“周隊,手機給孩子。”
那首兒歌,張新傑來來回回,唱了不下二十遍。
旋律準確,吐字清晰。
週迴小臉兒笑開了花。
寶寶危機解除。周澤楷鬆了口氣。
“我該去食堂了,周隊,再見。”張新傑最後說。
周澤楷握著隱隱發燙的手機,正要道謝,忽然聽張新傑在結束通話前加了一句話:“原來周隊已經結婚生子了,那麼絕版抱枕就當做禮物送給周隊吧,希望不會引起周隊伴侶的不快。”
——啊對!他原本的目的是石不轉周邊!周澤楷心裡無聲咆哮。
這麼一分神,他還來不及解釋自己沒有結婚,對面已經結束通話。
想想張新傑最後那句“希望不會引起周隊伴侶的不快”,周澤楷覺得膝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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