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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急從權,本帥有權調動永寧軍。”
侯仁寶有些勢弱,未曾通知楊延嗣,調走永寧軍精銳。這件事他確實做的不符合程式。
按照大宋軍法,軍中所有的調遣,作戰任務,都必須經過監軍核准。
趙光義也不知道怎麼想的。
派遣了永寧軍配合侯仁寶攻伐交趾,卻沒有給侯仁寶相應的節制權。
沒有節制權在手。
也就是說,侯仁寶有權給永寧軍下命令,但遵不遵守,完全由楊延嗣這個監軍說了算。
“況且,你一個小小的六品監軍,有什麼資格質疑本帥的決定。”
侯仁寶補充了一句。
楊延嗣冷哼一聲,“你做什麼決定,本官無權過問。但是永寧軍的一切軍事行動,本官都有權決定。”
“來人!”
落葉湊到楊延嗣身前,“屬下在。”
“傳我軍令,永寧軍所屬,七日之內,撤出交趾境內,全部回軍營報道。違令者,斬!”
“諾!”
侯仁寶急了,“你敢!”
“楊賢弟不可!”另一箇中年人驚呼。
侯仁寶進軍交趾,能拿得出手的戰績,就是永寧軍所屬的左路軍的戰績。
可以說,永寧軍的戰績,就是侯仁寶身上的一塊遮羞布。
楊延嗣下令撤軍,永寧軍就會撤出交趾。
永寧軍所佔領的城池,就會重新回到交趾手中。
一切又會回到最初的起點。
到時候中軍損兵過半,卻一無所獲。
侯仁寶必定被罷官去職。
楊延嗣譏諷道:“我有什麼不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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