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永春看著許琅,欲言又止,最後,還是開口說道:“我們在現場發現了不少線索,其中有作案人的鞋印和指紋。”
“其中有你的鞋印。”
許琅愣住了,他沒有立即反駁,而是緊蹙著眉頭,開始思考這件事。
南莊縣許琅沒有去過,但是,他聽說過這個地方,劉明軒的老家就在南莊縣,他也是在那裡自殺的,當時去勘察現場的是洪斌的刑偵支隊,許琅沒有去,後來,他本打算去的,卻因為沈芳的事情給耽擱了。
“我沒有去過現場。”許琅說道。
“你真的沒去過?”
“真的沒有。”
“那你看看,這雙鞋子是你的嗎?”田永春拿出一張照片遞到許琅的眼前問道。
許琅看向照片,那是一雙老舊的運動鞋,運動鞋是許琅在竹溪縣生活的時候,在那邊的一個鞋店購買的,後來,許琅回到S市的時候,大部分東西都透過快遞,送到了S市,而這雙鞋子,許琅穿了好幾年,已經很舊了,所以許琅在臨走的時候,沒有帶走。
許琅點點頭,說道:“鞋子是我的,不過,被我丟在了竹溪縣的房子裡。”
田永春挑了挑眉頭,和其他幾個人對視一眼,然後問道:“你確定?”
許琅點點頭,說道:“我確定。”
“這雙鞋子我們已經找到了,就在你辦公室的鞋櫃裡。”
“這不可能。”許琅說道。
田永春沒有說什麼,但是,意思已經很明顯了,鞋子我們確實找到了,而且就在你的辦公室內找到的,上面還有星星點點的血跡,該鞋子的鞋印出現在案發現場,這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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