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那三個人給我帶上來,再把幻姑也叫過來。”李鄲道對著崔主簿道。
很快三個鬼被帶了上來。
李鄲道直接問向幻姑:“你正是姻緣神,你來看看這個案子如何判?”
“雖然有個先來後到之說。”幻姑琢磨著。“但是也看事實情況,明顯後者才是正媒正娶的,前者象徵意義大過事實意義。”
“我是覺得,這女子應該是屬於第二個丈夫的。”
李鄲道又問崔主簿:“你怎麼看呢?”
“第一份姻緣具有效益,是合了陰律的。”
第一個是他娶妻時候,通過了陰聘,問了陰媒,男方同意,女方也同意的。”
“第二個也是到廟裡請了鬼神見證的,不然也不會拜堂成親。”
“而這女子,既然已經嫁與人家,卻隱瞞了事實,繼續在陽間和第二任丈夫結親。”
“而陽間的法是鼓勵女子適齡出嫁的,因此,這個婦人的本身行為卻又是合乎陽間的法的。”
“雖然她說這第一份姻緣是她父母為了錢,但不找來她父母作證詞,就不能確定是不是屬於強迫,如果不屬於強迫,那麼就還請縣君如實斟酌案情進行決案。”
這就相當於雙方律師了辯護了。
李鄲道又審問此婦人,這婦人一口咬定,是家裡有個哥哥要娶媳婦,家裡人才跟她商量,和那個死人結親的,她本身是不知道後果的,如果知道,死活不會同意的。
李鄲道又問那夭折的男子,那男子說,女的是在自己墳前發過誓言的,結果轉頭就去跟別的男的好上了,這媳婦他也不要,要的是爭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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