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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最講究尊卑與序列的。
在一個家庭裡,爹媽和子女的身份地位永遠不能劃等號,在一個單位裡,領導和普通職工之間也永遠有別。
這一點連不認字的人也懂得。即使在“最平等”,“勞動人民當家作主”的年月裡也是一樣。
所以在我們所有社會活動中,永遠都是依禮有別。
席次上也是一樣。每逢尊卑長幼同堂聚會,都須按傳統的成規序坐。
具體到民間辦喜事上,由於請人較多,來賓當中既有親戚,也有朋友,亦無法統一序座。只能是分別開席,以桌為單位地序座。通常會分為貴賓席、新親席、近親席、朋請席這四種。
不用說,怎麼安排座位,其中細節十分瑣碎,繁雜。即使做好全面考慮,通盤安排。也很難不出紕漏。
而最容易出問題的恰恰就是貴賓席,也就是俗稱的“上賓席”、“首席”上。像洪、許兩家發生的爭議就是為此。
貴賓席其實並不單指一桌,大致分為兩種。
第一種主要是辦喜事的特殊禮遇。例來要由男方、女方父母親自作陪。
比如說,招待被兩家人邀請來的娶親人員,如娶親太太、送親太太、娶親官客,送親官客等。
過去還包括提拉蓋頭、金銀水壺的小孩。正如今日通常情況下的證婚人、介紹人、司儀、伴郎、伴娘,以及給新娘拉頭紗的小孩。
第二種主要就是被本家請來的高官職,有功名者,社會名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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