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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在處理現金的這件事上,洪衍武還真有點“趕鴨子上架”的為難。
他苦惱的是,以現在這種社會消費水平,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他能到哪兒去把十一萬塊錢花出去,既能做到穩固保值,還不引人矚目呢?
收黃花梨和紫檀木傢俱?
看上去挺靠譜。
他壓根不用學那個什麼“紫檀大王”,弄什麼“運動遺產”,因為信託商店裡現成的“運動遺產”就有不少。
可那些器物佔地兒可不小,他買回來往哪兒擱啊?買個幾張桌子、條案,還不夠搗亂的呢。
買古董瓷器?
那玩意倒是佔地兒小點兒,可更不靠譜。
因為這年頭文物商店的政策,對民間只收不賣。銷售的相關規定是,1795年(清乾隆六十年)以後的文物除了出口換匯以外,只對機關單位內銷。
要是偷著買呢,當時可沒有古玩市場。他要囤貨就得去“曉市”。可那兒的規模太小,交易中的貓膩也大。
何況他要是大手筆把大批次的罈罈罐罐都抱回家來,那可有多麼招眼呢。
能不讓鄰居們生疑嗎?父母過問他也沒法交待啊。
所以不得不說,對他而言,賺錢速度太快也是一種痛苦。
但活人畢竟不會讓尿逼死,洪衍武的腦子也不是漿糊做的。
鬼精鬼精的他,逛了幾天大街,就發現了一個一直被他自己忽略的好門道。
那就是去買印石和字畫。
這些東西在當時可不受銷售政策限制,有錢就能買。而且不光物件兒小,好儲存。論升值潛力,也一點不亞於郵票,甚至還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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