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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詳細說來,其實是這樣的。
因為每逢休息日,方婷和宋國甫一起,蹭他父親的汽車外出遊玩基本已經成了一種規律。所以這周見到桃花一開,方婷就開始計劃著要來香山。
不過對宋國甫來說,他其實是不樂意來這裡的。因為他清楚香山是京城各路好漢的匯聚之所,在這裡遭犯照,遇挑釁,打一架出點血都是普遍現象。他實在是沒信心帶著方婷,還能在這塊是非地平安出入。
可偏偏方婷覺得這裡風景美,桃樹、杏樹又多,非要到這裡來拍照不可。最後纏得宋國甫腦袋都大了,便只好同意了。
按宋國甫的打算,今天本來是讓司機師傅全程陪同一天。這樣,有個國家正式的工作人員在身邊,那些喜歡惹事生非的人總要顧忌這一二。也就不會出事了。
但可惜事情難遂人願,司機師傅陪著他們剛到半山腰,可偏偏就在方婷發現一處繁茂的桃樹林,正在興頭上時,司機卻失足把腳崴了。
這樣一來,宋國甫既不敢讓方婷掃興,也不好再強人所難,便只有讓司機先下山回車裡休息。接著,他就打算陪著方婷到桃樹林裡把剩下的幾張膠捲拍完再說。可沒想到,就在這個墾節上,方婷這“禍水”就招來了事兒。
為什麼這麼說呢?
嗨,其實全因為方婷自負美貌,拍照時特別喜歡搔首弄姿給鬧的。
她可不像常人那樣普普通通一拍就完了。那得又是紗巾,又是墨鏡的,一通顯擺折騰,大擺pose,這還能不扎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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