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這話,費信、馬歡二人自然是求之不得。這不僅僅是節省了購買神獸“麒麟”的銀子的事兒,這還帶回了天方國的使團,這是多麼有面子的事情呀!
另外,這神獸“麒麟”喜歡吃什麼、不能吃什麼、應該如何飼養,費信、馬歡皆是一無所知。從天方國回大明,得在海上顛簸數月,要是花了大價錢買回的神獸“麒麟”在路上給養死球了,那是多麼掃興的事情呀!
還有更加重要的一點,如果費信、馬歡二人買了這神獸“麒麟”帶回去,鄭和畢竟是船隊的領頭人,那這功勞豈不是鄭和最大,費信、馬歡二人的功勞只能緊隨其後?
而如果由天方國的使臣進獻,那就不一樣了。鄭和並未出使天方國,自然是佔不到頭功。而這找到神獸“麒麟”的頭功,自然是非費信、馬歡二人莫屬了。
當永樂九年(公元1411年)六月,鄭和率領的使團回到應天之時,不僅是帶回了聖物佛牙,還帶回了神獸“麒麟”。永樂皇帝朱棣大喜,不僅是沒有因為此行未打探到朱允炆家小的任何訊息而掃興,反而是大肆嘉獎了鄭和、道衍、費信、馬歡等人。
當這隻神獸“麒麟”出現在王公大臣們面前之時,朱棣還特意請來了詩人、畫師,為“麒麟”寫詩作畫,讚美它的超然風姿。一時之間,神獸“麒麟”佔據了當時各大媒體的頭版頭條,文人騷客皆是各顯才學、毫不吝惜溢美之詞,文臣武將、市井百姓皆是額手相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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