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種原始的火槍真正所能起到的,也只有心理威懾作用。
首先,由於火藥的原料配比問題,其推力相當有限,射程一般不足一百米。
其次,因為射擊方式很僵硬,根本不可能運用現代的“三點一線”式瞄準方式。
最後,因為其槍管為竹管,在射擊了大約四到五次之後,槍管末段的竹質就會因為火藥爆炸時的灼燒而變得十分脆弱,摔在地上就會折斷。更有甚者,射擊的時候因為膛壓過高幹脆炸膛。
因此,這種突火槍根本無法形成持續的火力打擊。基本在作戰過程中,就是先放一槍,能傷著敵人最好,傷不著也可以嚇嚇敵人。
實在嚇不著敵人,總可以讓敵人遲疑一下。就在敵人遲疑的過程中,自己的人就可以向敵軍發起衝鋒啦。
再來說說這梨花槍。
梨花槍就是在普通的長槍槍頭下裝有2尺長的藥筒。內含柳炭、鐵滓、磁末、硫磺、砒霜等混合藥劑,具有燃燒、毒煙、噴射等作用。
因為它製作簡單,使用方便,且又有多種殺傷效能。因噴藥筒內裝有形似梨花的鐵蒺藜、碎鐵屑而得名“梨花槍”。
不論是突火槍,還是梨花槍,槍管都是竹筒製作。受制於材料的效能,槍管內就不能填充大量火藥,否則就會炸膛。
火藥的量不夠,就不能形成強大的推力,射程和精度都會大受影響。
這也就是古代火槍在我國只是作為一種輔助的作戰武器,並沒有象西方國家那樣,促使武器產生升級換代,熱兵器逐漸淘汰了冷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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