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或者獵風的孩子。可另外一部分人覺得,族長應該是最強的可以保護部落,帶領部落的戰士,”
“黑爸和果爸,你們當時是部落最強的戰士……”白銳明白了,當初黑爸和果爸離開,原來不只是感情因素和性向原因,這裡邊最重要的是政治原因。不過,那時候黑爸和果爸才十幾歲吧?那麼年輕就被公認成了部落最強的戰士,超過了同齡人,更是超過了年長者,他們被承認的時候,也正好是族長獵斧的身體開始走下坡路的時候吧?
不過這麼一算,他這兩個爸爸還真的是一對猛人。
“對。”果爸也點頭,挺無奈的,“我們當時根本沒想過這些,只是想多打獵,多為部落得到食物。等到該選女人的年紀……其實,原本部落裡就女人少,兩個男人搭伴不稀奇,部落裡不怎麼在意這個。可是這事情輪到我們身上,就不行了。”
白銳在部落的那段時間,不是宅在大巫的粽子房裡,就是跟著大巫出去尋草藥,或者練習吹蟲笛,部落裡的人也都忙碌著來來去去。所以,白銳根本沒怎麼注意過,別人別晚上睡覺懷裡摟著的人帶把不帶把。不過獵果一說,他理解得也快。
這年代部落裡的大多數人是幾乎沒有私產的,他們供養部落,部落反哺眾人。除了族長和大巫,有沒有後代到了年紀都要被送出去等死。更沒有養兒防老、傳宗接代一類的概念。道德這東西,更是還不存在。把人們維繫在一起的是生存,卻又不是個體的生存,而是部落的生存,種族的延續。至於找女人,還是找男人,更多的是年紀到了谷欠望的自然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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