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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報道上說的身份問題以外,他們有理由為自己脫罪,從事發到現在,被查到的幾個買了腎、肝、骨髓的名流對外宣稱自己是獲得捐贈,是獲得了當事人的無償捐贈,自己付給當事人很大一筆營養費,並不知道何謂器官販賣組織。
也就是說,這幾個沒致人死亡的名流否認自己私下向犯罪組織買器官,同時拿出捐贈器官的自願書,上面印著被摘器官之人的手印或者指模。
捐一顆腎或者捐半副肝或者骨髓,都不會致人死亡。
很多善良的人都會把自己的樣本資料儲存在骨髓庫中,無償捐給需要的白血病患者。
有些人為了錢去獻血,其實就是賣血,有些人把腎肝一類的器官捐給有錢人而獲得大筆金錢,這都是時常發生的事情,只是很少見於報道而已。
器官都敢買賣,脫罪,對於他們來講不是一件難事,他們早有準備。
有頭腦的人在做手術的時候就給自己留了一條後路,方便將來把自己從曝光後的案件中摘出來,像那些致人死亡的暫時沒敢冒頭。
總而言之,這個案件複雜得很,權勝男自己光看新聞和案件進展都想撓頭。
而毛曉梅看到權勝男的動作,瞬間崩潰。
“不能拿回來是不是?向來的器官我們無權拿回來是不是?”毛曉梅斷斷續續地說出口,聲音到最後尖銳而高昂,“為什麼不能?為什麼不能?為什麼?為什麼國家允許這樣的惡人存在?為什麼不能替我們這些受害者伸張正義?為什麼不能拿回受害者的器官?我家向來死了,憑什麼那些作惡多端的人靠著他的器官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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