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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袁志紅接到傳票後,莫家的莫桑立刻和她辦理了離婚手續。
沒有幾個男人能容忍心目中冰清玉潔的妻子居然在婚前就和有婦之夫攪和在一起,並且生了一個女兒。
如果她在結婚前說明也就算了,偏偏她是以處子的身份嫁進門的。
這種恥辱,誰肯坦然受之?
袁志紅不願意?可以,莫家將不惜一切地聯手林家,並在她入獄後起訴離婚!
一個林家已經夠吃不消了,再多一個莫家,立刻沒了活路。
袁志紅對袁志遠夫婦的女兒心狠手辣,對自己的母親倒是很孝順,不得不簽字離婚。
在隨著張惠和袁志紅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供認不諱,案子沒有費太長的時間。
張惠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袁志紅六年。
沒有人知道,因為吐露遺棄嬰兒的真相,相比前世,張惠的罪行加重了一些。
袁志遠和林曉雪並沒有因此感到高興。
張惠和袁志紅受到懲罰又如何?他們的女兒卻沒有找回來,不知在哪裡吃苦受罪。
夫婦二人拿著調查來的資料,挨家挨戶找上了門。
在登門之前,他們就打算好了,就算孩子不是自己的女兒,他們也資助孩子上學生活。
靠血型來鑑定血緣關係是不可行的,畢竟血型一樣的人太多了。
他們察覺袁薇不是親生女兒,一是權勝男的鐵口直斷,二是袁薇的血型不符合遺傳學。
他們想用袁成德手裡的銅鏡來鑑別那幾個女嬰是否為袁家的血脈,誰知袁成德怨他們家醜外揚,竟然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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