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名叫許勵的復興會員,在大名府內黃縣擔任縣令。
因為這裡是河水肆虐且兵禍連結的重災區,所以蘇詠霖下令復興會組織部選派了能力強、有責任心的復興會員許勵擔當縣令之職。
洪武元年十一月,命令下達,洪武元年十二月,許勵到任就職。
很快,許勵就組織內黃民眾建立起了七個鄉級農會,四十六個村級農會,將內黃縣內全部人口安頓完畢,建立了完善的基層組織,完成了土地分配、思想文化教育等一系列的事情。
並且他還親自率領內黃的民眾修建了七條水渠、十七條鄉間小路、兩條縣中大路,夙興夜寐,相當勤政。
於是在洪武二年年終考核之中評價最優,擬定升任大名府尹。
但是就在洪武三年正月,當地司法局人員終於全部到位,開始稽核當地的陳年賬冊,此時,許勵麾下一名擔任輔佐吏員的復興會員星夜求見新到任的司法局主事,提交秘密賬冊兩本。
這兩本賬冊揭開了許勵在就任內黃縣令一年多的時間裡,在堪稱優秀的政績之外所犯下的罪行。
司法局主事大驚失色,當夜就立刻將其逮捕,突擊審訊,使得毫無防備的許勵快速崩潰,老實交代了罪行。
最後,包括許勵在內的二十三名縣府官吏、還有當地復興會分部的幾名會員一起被逮捕,一樁窩案就此被拿下。
這也是第一次有復興會員參與的案例,震動了中都的復興會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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