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把這些功德金光收起。
然後破曉把這些功德金光分成四分,一份給天道,一份給十萬大山,一份給七個孩子,最後一份則沒入到了琳琅的身體裡面。
之後破曉和眾人告別,帶著琳琅回家。
……
“破曉!”
剛回來,破曉耳邊就傳來一聲怒吼,破曉帶著琳琅循著聲音望去,好半天才認出那個叫出他的人。
“是你,沒想到你還活著呢。”破曉看向男人道。
對,就是那個投胎種族成為蛆的那個男人。
破曉走的時候帶走的只是他的殘魂,只相當於男人的幾分之一,男人的大部分靈魂還在地府中。
過去那麼長時間,再加上娶妻加生子,破曉早就把男人給忘到了腦後。
但對於男人來說,他時時刻刻都沒有忘記破曉。
曾經男人還以為是自己的服軟有用,得到讓破曉帶走他殘魂的機會,他本以為自己能夠靠著先知先覺的重生金手指對自己的人生逆風翻盤,徹底的洗清自己身上的罪孽,重新做人。
但是等到殘魂消散,再次死下來的時候,男人徹底的悟了。
破曉那哪是給他再來一次的機會啊,分明是想把他弄得更慘。
現在破曉歸來,新仇加上舊恨,男人的眼睛都紅了。
“他就是那個誰吧,還是那麼的噁心。”琳琅趴在破曉耳邊說道。
男人距離他們夫妻的距離並不遠,當即就把琳琅的話聽的個正著。
看著琳琅,那個曾在‘原著’裡給予了他致命一擊的女人,現在卻對他的仇人和顏悅色,兩人之間柔情蜜意,男人幾欲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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