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的實力哪裡支援他孤身一狼前往人類的世界。
就在原主對自己的未來心生絕望,覺得自己從今往後只能‘望人興嘆’,留下終身遺憾的時候,那隻救了原主的白狼出現在原主的面前,並邀請原主來參加這個族群的狼之祭祀。
她看中了原主的‘智慧’。
祭祀,不管是哪個族群都是智慧的象徵。
這個職位原主自然不會錯過,之後他過五關斬六將,先後贏了其餘狼族祭祀候選人,成功當選了這個族群的祭祀。
等到原主在這個族群掌握了不小的權柄後,他知道了更多的東西,比如,十萬大山裡面的種族們是可以變成人形的。
只是相較於人類的狀態來,許多妖獸都習慣自己的本體,輕易不會變成人類的模樣。
可是這個在別的種族不甚在意的訊息,對於原主來說卻是一個天大的誘.惑。
他要是能變回‘人’,那就能融入到人類的生活中了。
相比起迴歸人類的社會來,和一群狼們一起在生活的日子是那麼的枯燥。
沒有美食,沒有富貴,更加沒有女人。
白狼琳琅雖然是狼族的第一大美狼,為眾狼所追捧,原主也曾想過把這位狼群第一美追到手,畢竟一群土狼哪裡有他撩.妹的套路多,但無奈他口味不甚重,每次一想到白狼琳琅身上的毛茸茸就會從金.針.菇萎縮成繡花.針。
他喜歡的是白.嫩且沒有一身毛絨的女人,而那樣的人類,只有人類的地界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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