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李志群掌握著警衛總隊,下設三個行動隊,總人數過五百,成員主要是青幫子弟,他不喜歡用漢奸。
掌握機要處,管人事、文書、檔案、收發等。
情報處,管情報情報收集、編審、指導等。算的上大權在握,基本凌駕丁默村之上了。
不過只有抓捕權,沒有審訊權,這權利掌握在丁默村手裡,這也是日本防備他們狼狽為奸。
丁默村掌握總務處,負責總管事物、財務、會計;裝備室、督察室、專員室、審訊室等附屬機構。
手裡有支直屬百人警衛隊,只有審訊權利,沒有抓捕權,畢竟是主任,能力不行也要給面子,補償一個警官訓練班,招收各地漢奸進行培訓。
目前學員過千,也算是他的私人武裝,從這點看還是比李志群強。
李天沐相對慘點,不過也不錯,主要負責電務處,負責電報收發,下設一個無線電偵察室。
以及修槍所、看守所、招待所、警犬訓練所等附屬機構。
手裡一支百人警衛隊,主要是軍統叛投特務,負責對付中統壓力最小。
這都是日本人劃分的責任,到時候出了事追責的時候,能找到具體負責人。
平時這些人表面上都過得去,下面該幹嘛幹嘛,這事很難避免,不過在抓人這一點上,分的很清楚。
像日本人把抓捕共黨的事情,交給李志群來負責。
李志群把訊息透漏給燕文川的目的也很簡單,就是再次確認他的身份,如果燕文川是共黨,這事不可能不管,那他又增加了控制的籌碼,利益訴求自然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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