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的情節。
由此,林蔓確定,自己是穿進了《春田》裡。
太陽完全升起來了。火紅的光耀亮了整條街。商鋪櫥窗的玻璃倒映出林蔓的身影。只十七八歲的年紀,頭扎利落的馬尾辮,一身白襯衫灰褲子,肩上挎了一個軍綠色布包。
林蔓7歲的時候,也曾穿過這樣一套衣服。那是在照相館裡,她想穿漢服,母親非要給她一套年代感十足的白衣灰褲。她沒有反駁的餘地。母親一個耳光扇來,她乖乖地站到了相機前。洗出來的相片裡,她臉上母親的手印格外顯眼。
在林蔓的記憶中,母親是個特別要強的女人,對於她這個獨生女,有著近乎於病態的控制慾。
10歲的時候,母親認為林蔓有畫畫的天分,應該在上面發展。林蔓對畫畫沒特別的興趣,只想多有些空餘時間類似“如何成為百萬富翁”的書籍。母親自是不會依從林蔓的想法。一頓慘叫連天的胖揍下來,林蔓紅了眼眶,嚎哭著抱起了畫板。
18歲的時候,林蔓考美術學院失敗,不得不參加高考,另擇一所大學。在志願表上,她一筆一畫地寫上了“財經大學,市場營銷系”。當拿到錄取通知書的那天,她興奮地告知母親。
母親冷眼看她,說道:“今年別唸了,你復讀一年,改報中文系。將來你要做個作家。這是你媽我一直沒實現的夢想。”
“我不要做作家,我只想賺錢,”林蔓竭力抗爭,喊出了隱藏心底的夢想,“我對寫沒興趣,只想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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