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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大廈,33層,鼎盛律師事務所。
“現在怎麼辦,這幾位學生家長怒火難平,不過我能理解,如果換做是我家孩子被這麼對待,我只會作出更過分的事情”
“我們國家目前刑法裡虐待兒童罪,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不包括老師,所以想用刑法定罪,不太可能。這麼多年來,類似案件,也全都是引渡,沒有針對老師還有外界對兒童侵害的具體保護法條,所以目前來看,最多隻能用《行政處罰法》中的尋釁滋事來給這位老師定罪。對方律師肯定也會根據以往的判例來降低處罰。”
沈荷還有劉穎,李衛以及律所的其他幾個律師正在就幼兒園老師毆打虐待學生的案件做會議討論。
“可是她揪小孩子耳朵,給孩子嘴巴貼膠帶,甚至把髒的垃圾桶扣在孩子的頭上,如果引渡尋釁滋事,真的是太便宜她了。”劉穎也是一個孩子的媽媽了,所以看到這種案件,感同身受很是氣憤。
“對啊,頂多判個道歉,拘留十天半個月就會放她出來了。”
“可是我們是律師,不是蜘蛛俠,光有正義感也無能為力。繼續和家長溝通吧,目前我們的權力,只能到此為止。”沈荷是個年紀輕輕,但是相當有能力的律師,她足夠冷靜和理智。
叮,手機響,沈荷收到一條微信。
“沈律師,你在嗎?”是受害人之中叫東東的小朋友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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