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婚事。
林母本著能拖就拖的態度一直不鬆口,一會說林念年紀太小準備在家再留兩年,一會又說李伯誠離得太遠照顧不了家裡。
“你放心,我們家伯誠說了,結婚之後可以把家屬帶過去。”
林母愣住:“還要隨軍?”
“那當然。”
丁紅蘭說。
要是不把人帶走,她才不讓人結婚,家裡就那麼點大的地方,多一個人去哪住啊?
“不行!”林母斷然拒絕。
她就兩個女兒,大女兒到現在都沒工作,身體也不好,要是小女兒去隨了軍,她以後老了靠誰來養?
林母從有過自己對林念太過分,對方可能不給她養老的想法。這對她來說是理所應當的,要是林念敢不養,到時候別人的吐沫星子都能淹了她。
“怎麼不行了?”丁紅蘭問:“別人想隨軍還隨不到呢,也就是我家伯誠當兵時間長。”
林母說:“隨軍要走那麼遠,我捨不得。”
林念默默翻了個白眼,被李伯誠看到。
兩人的手指在桌子的遮擋下輕輕拉了拉,很快分開。
提親這種場合是雙方父母的戰場,年輕男女最好不好說話,否則會被認為不禮貌。
於是林念和李伯誠就免費欣賞了一出大戲。
丁紅蘭和林母的功力不相上下,兩人有來有往,幾個小時下來一點進展都沒有。
中午李家人要在林家吃飯,午飯是林念和林芳做。
廚房裡,林芳和林念說:“媽不想你跟他結婚。”
林念把她當作空氣,只做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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