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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地主家的傻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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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吳振東堅辭不受,但是吳啟亮還是將股權轉讓書交給了兒子,他說這些股權轉讓之前都和爺爺商量過了,爺爺說股權都分給了他們,他願意給誰就給誰。

至於為什麼在吳振東還沒大學畢業前就把股權給他,是因為吳啟亮聽說兒子有女朋友了,他高興的心都要飛起來。

朱琴的條件不差,是末名湖大學的學生,任何一個末名湖大學的學生,只要人品不差,能成為兒子的女朋友,吳啟亮都是滿意的。

身為曾經的老師,他知道能成為末名湖大學的學生有多不容易,除了自己的天賦勤奮,還有運氣都很重要,可以說是氣運加持的優秀學子。

然後吳啟亮接著又聽說兒子被女朋友領回了家,通過了她家人的考核,吳啟亮立馬動了心思。

兒子要窮養,這個道理他很懂,所以即便從學校辭職賺了錢,他也沒有立馬把吳振東生活費的標準提上去,只是每個月多給了二十塊錢而已。

當然,兒子要考研的報名費、材料費那是另外算的。

但聽說兒子有了女朋友,他就知道不能讓兒子沒有底氣。

兒子可以因為配不上人家、沒有人家優秀而追不上人家,但如果讓兒子因為窮而喪失追求女孩子的勇氣,那是最不可取的。

如果是真窮那也沒辦法,但關鍵他不是真窮啊?

所以在知道吳振東經過了女朋友家人的考核之後,他立馬就把股權進行了變更,抽出自己那一部分給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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