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縣前任縣令黃念祖,是個罪行令人髮指的大貪官。他原本只是個監生,因姐妹嫁給了淮王府的總管,仗著王府的勢,當上了縣令,從沒想過要為治下的百姓做些什麼。清河百姓私下曾議論過,他當日上任時,只帶了一家子寥寥數人,坐著兩輛大車,三五個包袱,連衙門裡的部分小吏手頭都比他寬裕。可他在清河只待了半年,就已經迅速積攢起上萬兩的身家,之後的兩年多時間,貪汙的錢更是翻了十幾、二十多倍!
黃念祖什麼錢都要貪,也什麼錢都敢貪!無論是縣衙的庫銀、各地上交的稅賦錢糧、預備買種子農具分發給農民的錢、修繕縣衙房屋的錢、朝廷每年撥下來修水利的銀子、安置流民的賑災款……他還私自將縣衙庫房中為了預防災年而備下的存糧,以及朝廷發下來救濟流民的糧食,全都賣給了與淮王府關係密切的米行,又大幅提高吏員的頂首銀,逼得一些能辦實事但家境窮困的吏員不得不離開,代替的人多是付了大筆錢財才進了縣衙,而當這些人成為正式吏員後,就更變本加厲地幫著黃念祖搜刮百姓的錢財。
前任主簿就是這些人中最狠的一個,而劉謝也是在那時不得不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只帶著兩個包袱搬進了縣衙的吏舍,因為他身上的錢已不足以支付他在城中租房吃飯的費用了。
在將近三年時間裡,清河縣內的富戶,只要是沒有靠山的,幾乎全都被黃念祖等人整得傾家蕩產,好幾家主人都進了大牢,少數幾家在破了財後舉家外遷,才得保平安。據說,黃念祖上任後頭兩年還算收斂,不敢對那些有子弟或親戚在朝中任務的大戶人家伸手,但最後半年卻是越發瘋狂了,一戶士紳人家有個兄弟在御史臺,只因擁有大筆田產,身家豐厚,還不買黃念祖的賬,後者就給那位士紳安插了罪名,將他夫妻兒女都拉進了大牢,還將人打得半死。就是因為這件事,那位御史上本參奏淮王府縱惡行兇,皇帝才下旨治了淮王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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