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會議的錄屏檔案的確被存在了雲端,林旭輝也的確很小心,用的是一個境外的賬號,沒有告訴任何人,哪怕是跟他在一條船上的孫勝躍。
唐寧和餘白按照日期找到案發當天的那個檔案,看過一遍就可以確定,這是一份再清楚不過的不在場證明。不光有時間記錄,還有另外五個與會者可以作為人證,其中包括“奇途”的CEO,趙磊,趙小姐。
在整個會議過程中,林旭輝不時發言,而且因為當時正好是美股收市之前的兩小時,他一邊開著會一邊關注股市行情,還時不時跟別人討論幾句行情。
這樣確鑿而且完整的視聽資料,再加上人證,足以證明林旭輝不是那個在套房裡殺害米拉的兇手。哪怕法醫推斷的死亡時間有一定的誤差,要他在殺人之後穿過樹林,回到別墅,處理掉血衣和鞋子,再換好衣服坐在電腦前開始兩點鐘的會議也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為了最大程度上保持證據的原始狀態,唐寧沒有轉存檔案,而是直接將這個雲賬號給了辦案檢察官,按照刑事案件最正規的程式,提出了調取證據的申請。
在那個賬號裡,除了一個命名為“QT”的子資料夾之外,還有好幾個類似的子資料夾,每一個都存了不少會議錄屏,記錄的全都是跨境併購或者投資專案的Steering Committee Me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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