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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齊譽倡導的納降歸附,明正天皇早之前就預料到了。
所以,這話才一經提出,後者就不假思索地同意了。
至於條約這塊,自然是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不接受也得接受。
故,明正天皇並沒有過多糾結,很明智地選擇了預設。
唯一令她感到不解的是,齊譽非要堅持在馬關這個地方進行簽署,且還沒有任何商量。
好吧!
在哪兒籤,不都是一樣的嗎?
既然都無條件地投降了,又何必在乎那些沒有意義的附加條件呢?
全都認下也就是了!
這一次,明正天皇妥協得非常徹底,沒有半點辯駁的意思。
除了正式投降這件事外,她還要以天皇的名義通知到各個州縣,讓殘留勢力放棄抵抗、棄暗投明,如此行徑才算是迷途知返之舉。
她所寫的公文,自然要交給齊譽進行稽核。
後者,在稍稍潤色了一番並將語氣調整為適合的謙恭措辭後,便示意下屬們可以送出去了。
東道主都做出了具體表態,身為客人的瓊州一方,又豈能沒有表示呢?
為了順應趨勢的需要,齊譽也頒佈了一道‘致天下人公書’的告文。
上書曰:素聞扶桑殘暴,百姓民不聊生,譽不度德量力,欲伸大義於天下,救悽苦萬民於水火之中,云云。
所表達的意思就是,我是來拯救你們的,可千萬不要產生誤解呀!
睜眼說瞎話嗎?
好像……有點。
不管怎麼說,這種美麗的謊言都可以拉回一些政治薄面子,這對於未來的立制,可以提供一種背景上的理論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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