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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依舊是當下社會的婚姻規矩。無論是官宦子弟也好,布衣庶民也罷,全都要遵守此道。
拋開包辦婚姻之嫌權且不論,單就這份禮儀而言,還是很符合當下實況的。
千年來形成的主流觀念,並不是一代人就能掰過來的。
只有等到民智全面開啟並得到提升之後,才能倡導自由戀愛。
感情的事不能強求,應循序漸進、水到渠成。
為了彰顯自己的孝道,齊小彤貌似把決定權交到了母親的手裡。
柳荃也非常清楚,女兒和洪濤屬於是總角之交,關係上,僅次於傳說中的青梅竹馬。如此好地情投意合,自己又怎麼會出言反對呢?
況且,她心裡早就認可了這個東床快婿。
“洪濤現在軍功傍身,且還被御封了威遠將軍,如此殊榮,和咱齊家也算是門當戶對了。”
“嗯……”
見女兒似在偷笑,柳荃連忙解釋說:“娘讀的書少,沒有你爹那麼開明,心裡頭,還是比較遵奉傳統觀念的。地位相當、般配與否,才是首要考量。”
好吧!
齊小彤按照母親的意思表示了認可。
柳荃見狀,才繼續道:“現在,又添了戚將軍的親自提媒,已經算是給足面子了,如此好的金婚良配,委實不應再做刁難。”
小彤聞言暗自竊喜,嘴上卻是一副乖乖女的模樣道:“一切,全憑孃親做主!”
說這話,明顯是言不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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